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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0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1-11-27   编辑: 学院   阅读:[ ]次

各老师、各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0年度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附件5)。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验收程序

1、校级验收:学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2、省级验收:省实施办公室对通过校级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四)有关事项

1、本次验收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减少所在学校下一期申报指标。

22020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审批后由省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验收,无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

3、申请延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两年内完成结题工作;申请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三年内完成结题工作。

4、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信息确有需要变动,需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3)。

(五)2020年度项目验收所需材料

1、结题报告(附件1):电子版(WORD版本,其中需师生签字、学院盖章的页面请完成签字盖章后,将该页面扫描成图片插入表格相应位置,调整好格式与大小,表格整体需美观、协调),成果支撑材料另放一个文件夹。结题报告文件与支撑材料文件夹均以“学院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规范重命名,例如“学院2020R42900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请与验收汇总表保持一致,不得变更。 

2、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WORD版本),以“学院名称+延期结题申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规范重命名。建议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申请延期的可申请,一般不建议延期。申请表需纸质版一份,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WORD版本),以“学院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规范重命名。建议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申请调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的可申请,一般不建议更换。申请表需纸质版一份,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

4、验收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WORD版本),以“学院名称+验收汇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规范重命名。

5、请于2021121417:00,将所有规范命名后的电子版本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shxykx@126.com。纸质版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交至10B222门口架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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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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