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申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既要勇于探索、突出原创”“更要应用牵引、突破瓶颈”的工作主线,坚持“集聚一流人才团队、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标准,按照“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要求,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在重点领域攻克一批重大科学问题,取得一批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重大原创成果,提升浙江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的源头支撑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
1.申请人应符合《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基础研究平台开展研究。
2.重大项目(不含联合基金)实行 “揭榜挂帅”“赛马”制度,不论资历、不设门槛。
3.企业申报原则上要求为创新型领军企业或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公益项目”)
1.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
2.实验动物:申请人应为专职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相关工作的一线研究人员,在具有合法有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开展研究。
3.分析测试:申请人应为专职从事分析测试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载体须向社会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且原则上上一年度接收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优先支持对外开展开放共享服务次数较多且接收创新券的单位申请人。
三、申报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基金项目和公益项目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的申请数不少于80%。
(二)突出目标导向。基金项目的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见附件)。
(三)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探索项目中3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不少于50%;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基金探索项目(不包括联合基金)。
(四)部分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和公益项目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各学院申请名额另行通知。基金重大、杰青项目、联合基金不限项。
(五)严格遵守科研管理和保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六)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2022年度基础公益研究专项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zjnsf.kjt.zj.gov.cn/portal/detail.html?typeid=2018915&postid=852859257396133888。
(二)填报时间。网上申报从2021年7月6日开始,校内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9日下午16时。各学院积极组织老师申报,应于截止日期前线上审核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的项目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遴选,择优推荐并排序,并将排序汇总表(参照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于7月19日下午16时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完善二级单位归属。本次申报基金办采用全新系统申报,新系统实行二级单位管理制,新注册账号的老师请直接在注册界面选取所属二级单位,经科研秘书审核即可;已注册账号的老师请提供姓名与身份证号信息给各学院科研秘书(二级单位管理员),由科研秘书(二级单位管理员)在申报开始日(2021年7月6日)前,将本单位的老师调入所属二级单位。
(四)择优推荐。各学院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同时,严格参照本次申报的限制要求(1.探索项目中35周岁以下占比不少于50%。2.所有项目中三大高低、“碳达峰、碳中和”邻域占比不少于80%),认真组织学院进行本次项目申报,经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遴选之后择优推荐上报学校。未完成申报限制要求的学院不允许上报,各学院本年度的项目立项数将作为参照计入今后省公益计划项目申报的限额分配中。
五、咨询方式
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邵琪克、孔潇,联系电话:0577-86596003
省主管单位:
(一)基金项目
1.依托单位管理
胡禾,0571-88867816
2.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
尤卫军、高敏,0571-87353861、28170882
3.政策咨询
陈文强,0571-86964972
4.学科咨询
工程与材料科学:刘君、李金霞(协管),0571-85119257、85117948
信息科学、化学科学:宣晓冬、叶璟(协管信息科学),0571-88217337、28170887
生命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
医学科学(药学):徐敏,0571-88212789
医学科学(医学)、地球科学:钱昊,0571-88212603
管理科学:陈文强,0571-86964972
数理科学:顾欣星,0571-28170885
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
基金办:李金霞、刘 君,0571-85117948、85119257
浙江省水利厅:陶 洁,0571-87826556
浙江省药学会:王玉莲,0571-87234469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李青,0571-56628151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金 仁,0576-88510576
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王晶晶,0571-85333229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晏青,0570-3047307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金美英,0571-89908852
(二)公益项目
1.工业、农业、社会发展
陈文强、李金霞,0571-86964972、85117948
2.国际科技合作
省科技厅合作处 洪晨鸣,0571-87055837
3.实验动物
省科技厅基础处 戴银燕,0571-87054009
4.分析测试
省科技厅基础处 史杰,0571- 87054693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doc
附件2.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请须知.pdf
附件3.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须知.pdf
附件4.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doc
附件5.2021年度省公益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xlsx